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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
 
来源:西藏日报 作者: 时间:2017年12月05日   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本页】

  本报拉萨讯(记者 王菲)日前,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区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坚持用先进的理念规划城乡,引领发展,逐步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,进一步加强了规划执行力,严厉查处违反规划乱建行为,规划的权威性得到保护。

  城乡规划管理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。编制《西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》,出台《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》,制定《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“一书三证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西藏自治区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。编制完成《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》,全面启动市地、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工作。3个市地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正按程序报批,4个市地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务院、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。拉萨市、林芝市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。54个县完成总体规划修改,12个县正在按评审意见修改或技术复核。

  严格规划实施,查处违规行为。不断加强对规划执行过程的指导和监督,加强在建工程执行规划的检查力度和巡查覆盖面,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统一性。借助住建部卫星遥感督察,加大对疑似违反规划图斑核查工作,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特别是破坏绿地等生态环境的违规行为。2016年,全区共查处违反规划案件520起,已拆除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1.94万平方米。


 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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